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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欣宿电源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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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手册:

一、 使用前

(1) 蓄电池到达后,请先检查外包装箱有无异常;

(2) 当蓄电池到达使用场所后,请开箱检查蓄电池的外观(有无漏酸、破裂),电池数量是否正确及其配件是否齐全。

二、安装和连接 

(1) 当给设备安装电池时,应考虑到易于检查维护和更换,并且安装在尽可能低的位置。尽管VRLA电池可任意放置使用,但倒置充电还是应该避免的。当电池倒置过充时,有可能发生电解液从安全阀处渗漏出来。

(2) 注意电池连接件的材质和形状,并注意连接件与电池、连接件与用电设备之间的接触程度。接触的好坏也将影响电池特性。

(3) 电池应固定在设备上,不得自由移动,避免没必要的振动和撞击。电池未固定好,有可能造成电池损伤,或降低连接处的导电性能。
(4) 
避免将电池放置在能产生热源的仪器旁(例如变压器)。当将电池置于能产生热源的仪器旁,电池内温度将会上升,从而缩短电池寿命或产生所谓的热失控热失控常常发生在采用较高的充电电压和()在较高的环境温度下进行充电时,充电电流逐渐增大,再次造成电池内温度上升,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最终导致电池报废。

(5) 不要将电池放置在能产生火花的仪器旁(例如开关和保险丝),也不要将明火移近电池。当电池过充时能产生易燃气体,火花将会引爆易燃气体。 

(6) 当使用多只电池时,首先将电池之间连接好,然后再连接电池与充电器或负载,要注意电池的正极与充电器或负载的正极相连接。假如电池的极性与充电器的极性或负载的极性相反连接, 有可能产生爆炸、失火或者损坏设备,严重者能伤及人身安全。

(7) 电池与用电器之间的导线应有足够的绝缘和阻燃性。假如绝缘性不强,短路(或过流)放电产生的热量有可能造成烧焦,冒烟或失火。严重者有可能产生电击伤。

(8) 当数量较多的电池串联连接时,要注意高压。

(9) 不要弯曲端子,尽量不要在端子上直接焊接,当焊接不可避免时,请先与我公司联系。

(10) 当电池与充电器或和负载连接时,应先断开电路。

(11) 不得将电池放在密封容器中,当将电池放在容器、包、袋等类似物品中,必须留有排气孔。当电池过充时,将产生的易燃气体有可能引起爆炸。

三、补充电

  当电池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由于自放电,电池容量必然损失,有必要在使用前,将电池充足电。未进行有效的充电或严重过充,都将影响电池输出容量。电池使用前应该进行补充电,补充电参数如下:

充电方法

充电参数〔在 25)

恒压

控制电压范围:
2V
电池:2.43V~2.50V

4V电池:4.87V~5.00V; 

6V电池:7.30V~7.50V;

8V电池: 9.73V~10.00V

12V电池:13.50V~13.80V;  

最长充电时间:24小时短时间快速充电是允许的,只有相同的型号,相同的贮存时间的电池才能在一起充电,否则应分组充电。

恒流

充电电流:0.1CA. 

充电时间(小时)  =[自放电损失容量 (Ah) /0.1CA]×120% 

注:自放电损失容量可根据开路电压粗略估计出来;如果贮存温度不高于25,并且知道贮存时间,则按下式计算:自放电损失容量=[5% / 贮存时间[] 在任何情况下,补充电时间不超过12小时。

四、日常充电

(1) 随时了解新的充电方法和充电参数。一种恰当的充电方法,能使电池的性能得到充分体现。  (2) 不得将电池放在有阳光直接照射的地方充电。电池温度会上升过高,有可能产生过充现象。  (3) 不得将电池放在有热源或有热量积累的地方充电。

(4) 充电时间应达到说明书规定的时间,或者达到充电器指示灯显示充电结果的时间。如果电池充电不足,将大大缩短电池寿命。

(5) 避免经常给已充足电的电池进行充电,这将会缩短电池寿命。

(6) 对于充放循环使用的电池,不得连续充电超过24小时,否则将损害电池。

(7) 在充放循环使用中避免并联电池。电池在并联充放电时,容易产生不均衡,从而缩短电池的充放次数。

五、放电

(1) 根据放电电流的大小决定放电终止电压的高低,放电电流与我们建议的放电终止电压的关系请参考放电特性”,放电电压不要低于我们建议的放电终止电压。当电池的放电电压低于我们建议的终止电压时,有可能产生过放电并损害电池性能。

(2) 严禁电池过放电,放电后应立即给电池充电。即使电池的放电电压未低于我们建议的终止电压,但未及时充电存放,也会损害电池的性能。如果设备上未提供过放电(以及微弱电流放电)保护电路(或仪器),电池有可能产生过放电,甚至充电后也恢复不到初始容量。当电池在放电状态下贮存,由于内阻的增加造成再充电非常困难。

六、检查和维护

  建议进行周期性检查和维护。

(1) 在浮充(或涓流充电)过程中,测量整组电池总电压,如充电设备输出不规则(或错误)的读数,一定要找出偏离正常电压范围的原因。当总电压低于正常电压时,电池因充电不足而降低容量,当总电压高于正常电压时,电池因过充而损失容量,并有可能引起热失控

(2) 检查电池任何不正常现象,如果有损坏(例如裂纹、变形、电解液渗漏等),应立即更换新电池。发现有灰尘,应清理干净。如果不正常的电池继续使用,将会出现电池容量下降,电解液渗漏、冒烟、甚至会产生明火。

七、电池更换

(1) 当电池外观或性能出现异常现象时,要对电池进行更换。如果电池串联成列,根据实际情况,应立即将整列电池更新。

(2) 在温度不超过25的环境下浮充(或涓流充电)使用,当电池达到预期使用期限前,应更换电池。随着温度的上升,更换期应缩短。电池性能下降的程度取决于浮充年限和温度的上升,尤其当环境温度高于40,电池寿命将会比常温预期寿命短得多。

八、贮存

(1) 将电池存放在一平稳位置,远离金属及其它可导电的物质。

(2) 电池必须在充足电的状态下保存。

(3) 当电池需要贮存时,应将电池从设备上移开,或者断开与充电器和负载的连接。应将电池保存在环境温度尽可能低的地方。当配备电池的设备不具有防止过放电(包含微弱电流放电)的仪器时,一旦电池未从设备移走(或未断开电路),电池将有可能产生过放电,也许经充电后也恢复不到原有容量。如果电池未贮存在低温环境中,自放电速率将会增加,电池性能降低。如果贮存在潮湿的环境中,端子有可能发生腐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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